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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借款”23万元后,前男友突然失踪!

2022-11-25

文/刘志永

高某与男友陈某相处不到一年

陈某累计向高某借了5万余元

陈某还多次借用高某***************

金额多达17万余元

因高某要求陈某还款

陈某提出了分手

那么

这笔钱该由谁来偿还呢?

1.前男友出具一份23万元借条

和陈某分手后,高某向父亲讲述了陈某借钱的经过。老高虽然很气愤,但是仍然压着火气找到陈某,要求他归还女儿的借款。

陈某称自己暂时无力偿还,于是在老高的要求下出具了一份金额为23万元的借条,并承诺五个月后还款。老高拿着借条,心里五味杂陈,为了避免产生更多的利息,他借钱替女儿还清了17万余元的*********欠款。

借条到期后,老高联系陈某还款,发现他原来的手机已经停机了。高某联系陈某的朋友,均表示无法联系上陈某。

老高辗转找到陈某的父母,委婉地说明了陈某欠款的经过,没想到陈某的父母表示,儿大不由爷,他自己的债他自己负责还。再说,他也长期不和父母联系了。

2.法院已将前男友“限高”

老高气愤又无奈。难道这二十多万元就要不回来了吗?

老高向社区书记倾苦求助,书记帮他联系了社区法律顾问刘志永律师。在社区办公室里,刘律师一边安慰老高,一边帮他分析案情。根据陈某欠款后玩消失的情况,刘志永律师建议老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2022年4月,老高委托刘志永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,要求被告陈某偿还借款本金23万元及利息。法院立案后,被告陈某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,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开庭审理了本案。

法院认为,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条、银行流水、电话录音、视频材料,可以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,借贷金额为23万元。原告的请求于法有据,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视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。

2022年9月23日,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陈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3万元及利息。判决已经生效。目前,老高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陈某作为被执行人已经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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